深圳市南方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440300589185166G | |
业务范围 | 1. 资助南方科技大学教育事业发展; 2. 资助南方科技大学师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、科技创新、学科竞赛以及相关文化活动; 3. 资助其他社会公益活动。 |
成立时间 | 2011年12月31日 |
业务主管单位 | 深圳市教育局 |
法定代表人 | 姜 虹 |
原始基金数额 | 贰佰万元 |
基金会类型 | 非公募基金会 |
社会组织评估等级 | 据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民政局《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的公告》,深圳市南方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入选深圳市5A级社会组织。 |
免税资格 | 2022年5月27日,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第十三批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,深圳市南方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入选《深圳市第十三批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》,获得免税资格(2021-2025)。 |
捐赠免税 | 深圳市南方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具有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,详见2022年12月公布的《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确认2022—2024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》等文件。 |
备 注 | ·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(2018年修正案)第六条规定,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。 ·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2017年修正案)第九条规定,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 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根据《慈善法》第八十条规定,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 |